安徽省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3月20日正式开始实施。根据安徽省单独二胎较新消息,安徽省有三类单*庭可以申请生育二孩,包括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*子女、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等。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编辑整理了关于安徽省单独二胎的相关政策,希望对打算再生一个宝宝的你有所帮助。
哪些单*庭可以申请生二胎?
**类单*庭,即“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*子女”的情形,这是安徽省“单独两孩”政策主要人群。值得一提的是,父母即使有合法收养子女,也不影响该*亲生子女享受“单独两孩”政策。
第二类单*庭,为“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*子女,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”的情形。这类单*庭的界定,以死亡的兄弟姐妹是否有生育行为为标准。
第三类单*庭,为“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”的情形。被养父母合法收养的子女,即使养父母有亲生子女,也可享受“单独两孩”政策。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孩子,也可享受“单独两孩”政策。
我省目前可以申请生育二孩的情况有哪些?
1、病残儿。即**个子女为病残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。
2、独生子女。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。
3、残疾军人。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。
4、因公致残。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,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。
5、生育能力。即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。
6、独生女户。即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(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、丘陵、河谷地带)的农村人口中,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。
7、高寒山区。即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。
8、婚后不育。即婚后患不育症,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。
我省二孩认定标准是什么?
是否属于“二孩”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,即2014年3月20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。3月20日起,符合“单独两孩”政策的现孕夫妇(已孕未生),可按修改后的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。违法生育,将以修改后的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实施时间,即2014年3月20日为时间界限。“单独两孩”家庭在2014年3月20日前生育二孩的,算违法生育,将按照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生二胎、生孩子为什么选玛丽娅医院产科?》》在线咨询
更多产科动态的内容请点击景谷博爱妇科医院产科:http://www.0558fc.net。
景谷博爱妇科医院服务热线:或加Q。
(责任编辑:admin)